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招聘公告(11人)(4)
3、考察方式
考察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网站渠道和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初任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与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上年度晋中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包含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和派遣费)确定,并随着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
七、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各环节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把工作统筹好、安排好、组织好、落实好。
2、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规范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建立保密工作负责制,确保万无一失。
3、要加强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给予取消招聘资格的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4、要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圆满完成本次招聘工作任务。
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