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开封市兰考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139人)(
(五)考察
对确定为考核对象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因自动放弃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由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备案文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经费补助、编制管理、福利待遇等按照河南省《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特招岗位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6年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特招岗位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同时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县级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
3、特招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及岗位津贴,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本公告由兰考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371-22790500 (兰考县卫计委)
0371-23301579 (兰考县人社局)
附件:
兰考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