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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江门新会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公告(11人)

2018-11-05 18:11  |  新会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广东江门新会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11人,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下载并填写《新会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发送到邮箱:xhzzk@tom.com,逾期不予受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10日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咨询电话:新会区委组织部0750-6391102,沙堆镇0750-6266559,古井镇0750-6288679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农村“两委”班子,创新选任方式,拓宽选人视野,推动能人回乡治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新会区决定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全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11名,职位详见《新会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职位表》(附件1)。

  现任在职村“两委”干部不参与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带头致富能力强;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6.中共正式党员;

  7.户籍须在本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受到处理或者处理完毕未满5年的;

  4.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5.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6.近三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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