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淮南市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97人)(3)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分数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再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体能测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2次。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工作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招聘条件等情况。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初选人员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公示5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按每人每月2500元/月标准核发(需扣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4-6611012(市公安局)
0554-6611113(市公安局)
考务技术电话:
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