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2)
五、人岗相适度评价
组织专业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情况进行人岗相适度分析评价,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名单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栏发布。
六、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报名时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在面试前交验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公告栏。报名者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任一环节发现信息不真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集中面试
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江苏省太仓市;面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
来太参加面试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食宿统一安排。
七、体检、考核、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同一岗位拟选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政审)。考核合格后在中国太仓网(www.taicang.gov.cn)、太仓党建网(www.tczzb.gov.cn)、太仓娄东英才服务网(www.tcrc522.gov.cn)、太仓人才网(www.tcrc.com.cn)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人员安排到分配单位进行到岗见习,录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录用人员纳入市年轻干部“A730”培养计划。
新录用人员非本市户籍在本市无住房的,三年以内提供不超过45平米公寓或每月600元定额房租补贴。
咨询电话:0512-53534846、53522863。
本简章由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部分高校名单
附件2.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高校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附件3.报考指南
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5.太仓市基本情况
附件6.太仓市事业单位校园选聘部分高校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