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0人)
导读:2018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共三天(星期一至星期三),每天9:00-17:00(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三楼会议室(文峰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面试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内容。政策咨询电话:0374-2908173。
根据魏都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受魏都区城管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用以加强交通秩序整治。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委派到魏都区辖区交警大队协助交通警察开展路面执勤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地在许昌市建成区范围内或本人实际生活居住地在市区且有固定住所、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常住居民,复退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交通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摩托车准驾车型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驾龄的优先录用,具有计算机应用、法律类等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特长者(以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或实绩证明材料为依据)优先录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
6、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记律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