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寿阳县公安局特勤岗位人员公告(6人)
导读:2018山西寿阳县公安局特勤岗位人员6人,报名时 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 点:寿阳县朝阳东街36号奥泰人力资源公司服务大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寿阳县公安局委托寿阳县奥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特勤岗位人员6名(男性)。
二、招聘人员职责
此次招聘的特勤人员主要从事纪检陪护、日常巡逻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
2、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寿阳县户籍或原籍(包括生源地、兵源地);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
7、身高1.7米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勤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