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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公务员公告(300人)(4)

2018-11-08 17:39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能测评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开始之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组织本系统(单位)需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由上述各单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2.考察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录用

  各招录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海先锋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不影响录用的,应届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与拟录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具备录用条件时办理录用手续;往届毕业生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并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招录职位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招录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在招录程序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被录用公务员在本省党政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考乡镇职位被录用后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附件:

  1.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招录职位表

  2.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招录报考指南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训学科目录(2018年版)

  5.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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