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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5名公告(2)

2018-11-09 10:27  |  湖南民生网-第一招考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按达到开考比例的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面试教材版本信息见附件4),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马上进行第二轮面试,试题另行从备用卷中随机抽取,按第二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的入围体检对象。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宜章县门户网站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宜章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宜章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宜章县教育局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八)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其他机关单位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在3日内如实向本次招聘单位报告,并主动终止本次招聘的后续相关环节。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递补一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后的各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729581;

  宜章县教育局:0735-375834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委、及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35-3758451。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4

  附件1:2018年宜章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ls

  附件2:2018年宜章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ls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高中教师岗位试教教材.doc

  宜章县教育局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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