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仪征市卫生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位人员(12人)(5)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筹负责,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规定在仪征党建、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0514-83441100,仪征市委组织部0514-83439731,仪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4-83426830,仪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4-83450315。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4-80860885
0514-83441288 0514-80850017
附件:
2018年下半年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