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名公告(2)
5.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岗位调整情况于2018年11月26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崇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ntcchr.com)和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通知其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9:00-11:00。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8日9:00起登录崇川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513-85797090。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专业知识(占8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与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南通崇川学校(南通市国胜路199号)。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情况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应聘资格。
5.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
(三)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排名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详见《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
3.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模拟上课和面试两个部分。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检测。
4.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模拟上课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成绩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
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布。若末位同分取综合素质测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素质测试得分仍相同,则取模拟上课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若模拟上课得分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2.体检办法:体检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4.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均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人力资源网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与原工作单位协商处理,在规定时间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肃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797090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797062 0513-83500562
附件下载:《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18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