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招聘教师60名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招聘教师6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1月22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点击链接加入群聊【教师招聘(编制)考试2群】更多教师招聘信息等你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下半年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60名(初中15名,小学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初中教师岗位须研究生学历;
5.小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者专业为师范类;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7.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2018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ntgz.gov.cn/gzqrsj/rsks/rsks.html)、南通市北教育网(http://www.ntsbjy.com)公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ntgz.gov.cn/gzqrsj/rsks/rsks.html)。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19日09:00~11月22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09:00~11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09:00~11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南通市北教育网公告。报名结束后,由港闸区教育局通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11︰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7日09:00至11月29日16:00登录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5609798。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如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