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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80人)(3)

2018-11-12 10:05  |  曲靖市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范围:公安基础知识(包括《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

  对报考人的基本素质进行当面测试。面试方式为考官与考生面对面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个人形象、队列动作、语言表达等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各有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政审

  综合成绩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考生进行等额考察和政审,若有淘汰依次递补。组织实施由市局政治部负责,特警支队、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助。主要从被政审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家庭情况、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予以考察。

  八、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进行。体检到市局政治部指定医院进行。若有淘汰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曲靖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qjwsga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淘汰依次递补。

  十、签订承诺书

  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按公示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曲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考生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聘用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的,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二、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统一在曲靖市公安局网页上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他人和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发布的一切有关本次考试信息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四、其它

  (一) 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 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特警支队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曲靖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0874-3392216

  报名咨询电话(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0874-3392599

  曲靖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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