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德昌县考核聘用医务人员简章(40人)(3)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考核聘用单位负责政审。
(六)公示
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中国.德昌”(网址:www.lsdc.gov.cn)网站及考核聘用单位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经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及与聘用相关的材料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中国.德昌” (网址:www.lsdc.gov.cn)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同时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否则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
德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4-5285736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 0834-5202859
附件: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