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9人)(3)
2.聘用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再加试一次,确定的人选报经外出考核组审查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冕宁县考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协议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 体检及聘用
(1)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持凭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档案、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于2019年8月1日在冕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
(2)体检合格者,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按照考核政审规定进行考核政审;政审合格的,按拟聘人员公示的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考核、体检结果等招聘信息均在冕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n.gov.cn/)公告、公示和通知。
四、聘用管理
(一)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人事档案管理。考核招聘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招聘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三)服务期管理。考核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年限6年,按照聘用合同、补充合同规定执行。聘用期内不能胜任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直接解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四)建立退出机制。通过本次考核招聘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未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34—6722159(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30591(冕宁县卫计局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18908152280
陆老师 电话:15082270080
举报电话:0834—6722581(冕宁县卫计局纪检组)
附件: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