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开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45人)
导读:2018四川开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45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开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306室)。考核时间、地点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川人社发〔2017〕15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开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岗位
本次共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人,其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年龄35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岁(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岗位招聘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男性年龄放宽到50岁及以下(196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到45岁及以下(197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4.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本县基层服务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等计划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