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卫计系统补充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简章(24人)(4)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分岗位、分专业进行。该岗位面试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试占50%、专业面试占50%计算。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相城人才网、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察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管理和待遇
经录用的工作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卫计人员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合同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编制内人员同等水平。
十一、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615,0512-85182252。
十二、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2-85182661。
附件:
2018年相城区卫计系统补充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18年相城区卫计系统补充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2018年相城区卫计系统补充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报名流程图.doc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