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气象系统硕士研究生、本科岗位招聘61人公告(2)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将于2018年12月1日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省气象局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1.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达到合格线,且在1:5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印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报名时所涉及的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在校期间主要从事课题、发表论文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3. 面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发〔2001〕6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线划定为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上公布,报考者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4.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气象局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人员,经省气象局确认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它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七、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3287042,联系人:刘敏
报名技术咨询:025—81032599,联系人:张兆庆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气象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287047,联系人:史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