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招聘公告(2)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科目
管理类岗位、法律类岗位和财经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总分150分。笔试内容包含材料处理题、英语试题和专业试题三部分,不设笔试范围。
材料处理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英语主要测查报考者基本的语法知识和运用能力、综合应用英语语言知识和基本阅读技能来理解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将难度适中的英语书面材料译成汉语、汉语书面材料译成英语的能力。
管理类岗位专业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法律类岗位专业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法律知识储备情况及应用能力。
财经类岗位专业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财会、经济、审计等知识储备情况及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8年12月8日。
管理类岗位、法律类岗位和财经类岗位考试时间均为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心理测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小组方式,按照省、市公职人员招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
3、面试后一天,所有参加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者,视为放弃招聘,心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5%、面试成绩的45%以及心理测试成绩的1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体检政审
按照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一般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园区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后,委托园区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具体录用手续。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