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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淮安淮阴区首批村级“振兴专干”招聘公告(70人)(3)

2018-11-14 15:55  |  淮阴党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该类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镇(街道)组织实施。重点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察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岗位所必备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道德品行。

  (八)公示

  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阴党建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类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填写《淮阴区首批村级“振兴专干”招聘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振兴专干”原则上实行全日制工作制,上岗后与镇政府(街道办)签订劳动合同,由所在镇(街道)统一管理,作为村“三大员”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跟踪培养,其人事档案由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管。各镇(街道)建立“振兴专干”成长档案,每年集中收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振兴专干”岗位实行独立工资待遇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建立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聘用期间的基本报酬为每月2000元;考核报酬基数为每月500元,具体数额由各镇(街道)根据村级考核结果和个人工作实绩研究确定。

  “振兴专干”转任村“三大员”后,原有待遇不变,并可领取相关考核报酬,具体数额由村“两委”研究报镇(街道)党(工)委决定。现职村干部担任村级“振兴专干”后,享受村级“振兴专干”待遇标准。“振兴专干”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期最长为五年(含试用期),期满自动解聘。

  六、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职位、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淮阴区委组织部:0517-84997697、84997741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17-84997718

  本简章由中共淮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淮阴区村级振兴专干报名信息采集表.docx

  淮阴区首批村级“振兴专干”招聘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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