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卧龙区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46人)(4)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手续办理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人员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照片、指纹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卧龙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八、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宛卫[2015]214号)、《关于积极推进落实2018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8〕164号)文件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卧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wlrlw.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2018年卧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1620567,0377- 63134377
监督电话:0377-63134439
附件:
南阳市卧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