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濮阳市公安局看护特勤队员招聘公告(150人)(3)
(六)聘用
1.政治考察合格者为拟招聘看护特勤队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纪违法、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参照濮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核定。执行看护任务期间食宿免费并按有关规定发放看护津贴。建立看护特勤队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确认、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报到、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六、其他
1.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均在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濮阳市公安局网站(www.pyga.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濮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 8820095
市人社局 6665582
市纪委监察委 6667162
监督电话:8820104
附件: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濮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看护特勤队员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