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平凉华亭县四支考试招募122人公告(2)
五、经费保障
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在服务期间,由县财政为服务毕业生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其中,“三支”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支企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三支”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支企服务毕业生,除享受以上生活补贴外,企业还应向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六、服务期间的管理
1.服务期间,“三支”岗位服务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人社局,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企岗位服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中心统一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2.服务单位负责毕业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县人社局负责服务毕业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其他政策的依据。
3.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服务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4.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不依法为高校毕业生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扶持资格。
5.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由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6.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升学深造。服务期内的支企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七、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三支”人员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人员服务期满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考时,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