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石家庄市“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96人)(3)
(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留存,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时,请各位考生携带相关资格证件及报名表。
(三)选聘方式
此次定向选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如有特别需要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试笔试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重点对拟选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及档案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可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时间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聘用
拟聘用考生系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用人单位干部(人事)处,建议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以免延误聘用。
对合格的考生,在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欢迎符合选聘条件、有志于到石家庄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2.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岗位信息条件中,凡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凡报考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以下说明报考:对于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发证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先报名。考察时可先只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时在资格证名称栏填写:“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证,待认定发证”。
5.面试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7.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请向各选聘单位进行咨询。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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