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南开区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第二批)(2)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要持相关材料于2018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208室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平湖路5号)。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人。
资格复审需携带:
(1)报名表(机打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
(6)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三)面试及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及面试时间:以专业及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其中,需要专业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结构化面谈成绩×50%
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者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天。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电话:022-23266305(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747612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