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2)
(二)考试
管理岗位采取“《公共基础知识(一)》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写作,满分120分。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写作,满分120分。
《岗位专业知识》的岗位专业知识主要内容见附件,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
2018年12月30 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10:30-12:30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石台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2月27日09:00至12月2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9年1月15日前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员于2019年1月3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66-2595335)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石台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含加分),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分别达到 60 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总成绩: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含加分)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知识》(含加分)成绩÷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管理岗位按照1:3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其中,报考管理岗位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依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含加分)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公共基础知识(二)》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合成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公共基础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595335(石台县人社局)
监 督 电 话:0566-6020979(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