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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自贡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50人)(2)

2018-11-19 14:11  |  荣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即1983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文秘写作基础;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身高155cm及以上,体重45kg及以上,矫正视力5.0及以上,其中身体超重指数不得超出正常体重的2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4、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曾经在荣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天(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2、报名地点:荣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时请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复员)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请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进入下一轮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听通知在公安局五楼5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报考文职辅警的人员还需进行专业考核。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面试和专业考核各按100分出题进行考试。

  1、体能测试:所有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本次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达标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合格标准:男子1000米4分25秒(含)内为合格,4*10米往返跑为13秒1(含)内为合格,纵跳摸高为265厘米(含)内为合格。女子800米4分20秒(含)内为合格,4*10米往返跑为14秒1(含)内为合格,纵跳摸高为230厘米(含)内为合格。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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