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自贡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50人)(3)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基本法律法规、保密守则、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等基础知识,市情县情、常识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4.专业考试:按照文职辅警岗位所需专业进行考试。
5.加分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
①中共党员;
②复退军人;
③警察学院毕业生;
④现在荣县从事网格化管理服务或交通劝导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⑤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
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总成绩的确定:报考公安勤务岗位和公安交通管理勤务岗位辅警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面试成绩按60%计入。报考文职岗位辅警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其中笔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各按20%计入,面试成绩按60%计入。
(三)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荣县公安局公开栏张榜公布。体检在县级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违法犯罪情况(含吸毒史审查)、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和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者,由荣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协助民警执行符合《荣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辅警人员身份为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按《荣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4、聘用岗位参照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管理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5、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被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等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3)47036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荣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