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高邮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33人)(2)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体能测试:体检由高邮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内容:见附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三项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无一项低于40分为合格。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确定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测评、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聘用待遇: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每月工资不低于21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对工作突出的及其它有功行为,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0514-84615318,中共高邮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0514-84066087。
五、本简章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项。本简章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高邮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xls(共5张子表)
高邮市公安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