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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辅警招聘公告(50人)(3)

2018-11-20 13:25  |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省厅、市局、分局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中《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及公安长安分局辅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80元。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合同期工资最低252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工作人员。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未参加笔试的;

  3.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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