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如皋市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2)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证。参加考试人员携带考试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七、成绩公布及计算方式
(一)面试、笔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程序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二)总成绩
1.岗位(代码01)按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2.岗位(代码02)按实际操作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3.岗位(代码03-62)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01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代码01、03-62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代码02以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9年8月31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 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十、本公告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如皋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 0513-87650432(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