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统计局招聘20人公告(2)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睢宁县人社招聘平台(http://zp.cns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县统计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 本次聘用人员拟分配至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办开展工作,实行双向管理,被聘用人员需服从工作分配。除不可抗力外,拟聘用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睢宁县人社招聘平台(http://zp.cn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6-67031964(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16-6806889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本公告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07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8068600(睢宁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