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八所镇政府招聘70人公告(2)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录用村官工资待遇按3280元/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2、录用镇政府党办、扶贫办、项目管理、便民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30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3、录用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250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的五险;
以上聘用人员费用从八所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项目中列支,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八所镇党政办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八所镇人民政府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八所镇人民政府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八所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00299(镇党政办)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