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聊城市莘县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70人)(2)
(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体检
同《2018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受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被聘用人员工资参考同等条件的在编人员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0635-7127078 13616354606
本公告解释权归莘县卫计局。
附件:
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