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竹溪事业单位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按照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可享受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1)笔试内容:
县委机关杂志社笔试内容为新闻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综合应用能力。
县广播电视台笔试内容为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方面的法规、广播电视新闻宣传专业知识、电视动漫创作与节目包装方面的知识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方面的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素养。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笔试准考证》。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如属于急需紧缺岗位可以放宽到1:2比例开考,如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竹溪县政府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
2、面试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考生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如属于急需紧缺岗位可以放宽到1:2比例开考,低于1:2的岗位予以取消。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通过竹溪政府网、竹溪新闻网、竹溪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不核减岗位,考生照常参加面试,如果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面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3)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单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其他测试
报考县广播电视台岗位的考生还应参加实际操作测试
(1)参与实际操作测试的编辑记者考生,设定场景和时间,现场拍摄、撰稿、制作一条电视新闻节目,评委对考生的作品进行现场审评并打分。
(2)参与实际操作测试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考生,在虚拟演播室现场主持新闻节目(自己化妆、自带适合新闻主持的试镜衣服,按照现场考官所给的新闻稿,现场进行新闻配音和节目主持),考官对考生现场评判并打分。
(3)参与实际操作测试的动漫创作考生,设定内容和时间,现场创作一个电视节目片花,考官对考生的电视节目片花进行现场评审并打分。
实际操作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机关杂志社和县广播电视台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4)县委机关杂志社考察实行百分量化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根据各招聘岗位的人才需求特点,从学历、工作经历、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现实表现等多方面着手,制定《竹溪县委机关杂志社公开招聘“行业急需人才”考察细则》(附表5),并严格按考察细则执行。
5、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考察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在竹溪县政府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1)县委机关杂志社招聘岗位成绩计算:
①新闻媒体采编考生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考察成绩占40%。总分相同时,以考察成绩高者优先。其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40%。
②网络直播技术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
(2)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应试成绩占40%;总分相同时,以实际操作应试成绩高者优先。
6、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委机关杂志社和县广播电视台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7、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竹溪县政府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核实。
8、录用
(1)经公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面试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的公开、公平,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六、其它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县委机关杂志社或县广播电视台。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19-2722699 (县委机关杂志社)
0719-2726051(县广播电视台)
监督电话:0719-2726202 (县纪委监察委)
附件: 1.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 2.2018年度竹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 4.“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xls
附件: 5.县委机关杂志社招考考察细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