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南方医科大学招聘公告(388人)
导读:2018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南方医科大学招聘388人,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16∶00前,现场报名时间时间: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8∶00—16∶00;地点:南方医科大学。咨询电话:023—67706508。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该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直属20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88名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应毕业于附件4所列高校,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受毕业院校限制。
2.高层次医学人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市外医学领军人才: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渝人发〔2009〕12号)相关要求的市外医学领军人才。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不能认证的,须提供本人档案中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5.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截至2018年12月2日,仍系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