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工作人员招聘124人公告(2)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相同,科研成果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师范大学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572927
监督举报电话:0714-6573376
十、考生关注
1、更多招聘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事业单位招聘(hbsydwzp)”
2、招聘咨询信息交流群: 71270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