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招聘辅警公告(70人)(2)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八个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2.报名地点:
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胜利路有限数字电视营业厅对面)
3.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岗位人员需持相关专业证书),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在报名地点领取,内容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打印无效);
(2)考生资格由报名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发放《准考证》。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考场、试卷费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退);
(3)不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和有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1000米跑。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理论文化基础知识和公安基层知识,不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采取按1000米体能测试成绩好的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六)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聘用
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试用期内发放工资2000元,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满每月按照市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的1.5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六、招聘纪律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公告解释权由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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