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沧州沧县招聘监察辅助人员公告(35人)
导读:2018河北沧州沧县招聘监察辅助人员35名,报名时间:12月5日-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满分100分。咨询电话:3059901 3053897。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不断加强沧县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体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35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的监察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在沧县纪委监察委从事文秘、计算机、法律、财务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对象、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35人,因工作性质特殊,全部为男性,其中文秘辅助岗4人,计算机辅助岗3人,监察辅助岗28人。
(二)报名条件:
1、年龄: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学历认证),有就业报到证。
3、户籍:报考者为沧州市所辖沧县、新华区、运河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或沧州高新区户籍。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政治方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犯罪或开除公职记录,没有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的其他问题。
后附:《2018年沧县纪委监察委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沧县纪委监察委本次招聘的监察辅助人员的待遇,按照沧县人民政府[2016]2号文件规定的雇佣人员待遇执行,即工资2200元/人/月,统一办理三险(养老、医疗、工伤)一金(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双方意愿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通过沧县政府网站(http://www.cang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