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商丘市立医院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4人)(2)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总结及业务自传;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商丘市立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三)资格审查
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卫计委和商丘市立医院共同负责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采取考核加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考核加面试的招聘方式。
面试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卫计委和商丘市立医院统一组织。满足资质考察的人员,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以及学术带头能力及管理能力。根据个人资质及考核能力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面试人员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择优聘用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照规定程序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医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336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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