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仙桃市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招聘19人公告(2)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后按照笔试、面试分数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从德、能、勤、绩、廉及平时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
体检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复检1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仙桃市纪监委、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仙桃市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