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50名公告
导读:2019年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5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12月12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赴有关高校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2018年1月1日至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2.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到2019年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不包含其下设二级民办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2019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8.4.136.222:8010/wsbm)。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系统公告栏公告。
3.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12月12日16:3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X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12月13日16:30。
5.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只能选择一个面试地点的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2月14日9:00至12:00登陆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12月15日(周六)8:30~11:30,随园校区田北楼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