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鹤壁市公安局招聘看护人员公告(130人)(4)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与社会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市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3.聘用人员到岗后,试用期不合格者的,双方解除合同,缺额人员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薪酬待遇
看护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鹤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鹤人社〔2011〕93号)确定的财政供给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看护人员享受市公安局相应级别的精神文明奖,执行看护任务时享受相关津贴和补助。
十、特殊岗位招聘
为加强看护队伍力量建设,从现有市级陪护队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中招录管理岗位人员,招录程序参照公告要求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简化,特殊岗位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
咨询电话:0392-3392113
附件:
1.鹤壁市公安局招聘看护人员拟录用职位表;
2.《2014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节选)。
鹤壁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