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50人公告(2)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未按要求及时报到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工资待遇参照新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类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为转正后工资的80%。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中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及其它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新沂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示。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1600116,0516—81600661;
监督电话:0516—81600100
附件
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