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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高邮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招聘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40人)(2)

2018-11-29 13:41  |  高邮市人社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笔试

  组织统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城管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综合知识参考《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专业知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同分并列者)。面试采取队列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队列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80%,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城管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城管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人社局在高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高邮市城管局将相关材料报高邮市人社局备案。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12715、0514-84683301。

  六、本简章由高邮市城管局、高邮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5838230、0514-84666223

  附件:

  2018江苏高邮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招聘报名登记表

  高邮市城市管理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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