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周口西华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3)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4.总成绩
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生总成绩及时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
1.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四)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治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1.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1.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全封闭体能训练、岗前培训与试用考核,不适应者将及时予以淘汰;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参照豫公通【2016】 271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县实际情况,暂定每月2200元。工龄每增长一年增加100元。
(二)每两年换发一次服装。
(三)政府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六、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考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西华县人社局0394—2297456
西华县公安局0394—2291618
西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华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