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14人)
导读:2018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14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00至2018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1日10:00至下午18:00,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笔试科目:①法律基础知识;②计算机看打和听打。博湖党政信息网网站地址:http://www.xjbh.gov.cn/。咨询电话:博湖县人社局(0996-6622161,6621863) 博湖县人民法院(0996-8720320,8720230) 博湖县人民检察院(0996-6624400),监督电话:博湖县纪委监委(0996-6626555)。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书记员队伍职业化管理,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书记员队伍,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招考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
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招聘14名书记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25日至2000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其他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11月25日至2000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5、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务实,身体健康;
6、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打印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政治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