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和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导读: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和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报名地点为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和路26号科技服务大楼一楼大厅),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市人社发〔2017〕3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和顺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对偏远乡镇的招聘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本次报名截止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3.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8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到正式聘用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