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2)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及中骏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原则上,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会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及中骏人力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录用。
(二)聘用人员与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工资待遇参照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在规定的条件范围内予以晋级晋档;按照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及中骏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示范区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附表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龙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表2:报名登记表.doc
附表3: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专业需求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