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沧州高新区管委会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2)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现场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到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zgxq.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报名表(附件),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工作证明,2张2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及电子版(550*780mm,250KB,jpg格式,自带U盘)到高新区管委会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的时间、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于2018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进行。内容为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三项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12月11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进入笔试程序的考生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支付)。
(四)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于2018年12月17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1分钟自我介绍(特长、优势、个人经历)和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资格复审
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待遇
1、岗前培训。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进行6个月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安排人员开展正常执勤工作,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实行管理,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2、签订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沧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6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标准参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字[2016]9号)文件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沧州高新区人社局:0317-8697631